經濟責任審計職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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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建立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1
長效機制,指保證制度正常運行并發(fā)揮預期功能的制度體系。這個體系是規(guī)范且穩(wěn)定的,也是推動制度運行的動力。不僅要將機制與制度在之間聯系起來,還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積極推動和監(jiān)督制度運行的個體和組織。尤其是針對經濟責任審計,建立此方面長效機制對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和可持續(xù)發(fā)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所以,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的建立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所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監(jiān)督功能過于弱化,法律法規(guī)不夠健全。目前,有些黨政領導干部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大多采用先離任,后審計的形式。而有的則是在審計工作沒有完成時就已經開始任命了。審計人員在針對已經提拔或平調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經常會出現審計結論難下,審計報告難寫等現象。不能較為客觀公正的評價審計對象。尤其是一些已經提拔或平調的領導干部。這樣一來就不能充分利用和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結論的作用,從而審計監(jiān)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國在數十年前就曾頒布過關于黨政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等規(guī)定,甚至連國有企業(yè)和國有控股企業(yè)都涵蓋其中,雖然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國家給予了法律規(guī)定,希望能借此使經濟責任審計在未來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已經不能依靠數十年前所頒布的條規(guī),一些公示制度,責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無法及時提供審計資料,審計工作時間過于緊迫。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較廣,屬于綜合性審計。被審計單位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審計任務,并積極配合審計方。要積極的幫補審計方獲得審計資料,并保證資料的完整性。但有時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被審計單位無法提供需要的審計資料,使審計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受到嚴重影響。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審計單位正處于人員調動時期,審計檔案資料沒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導致在接受審計的過程中不能及時提供給對方審計資料。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復雜的操作過程,其中包括績效審計、財務審計及經濟責任評價,需要對全面審計被審計人的所在單位和各項業(yè)務。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備相當的專業(yè)人才和寬裕的時間。但目前情況則是常常出現未審先任或審任同步現象,干部的免、審、任三者間的時間差較小,有關部門審計工作時間段且又十分緊迫,還要對審計方案中所涵蓋的重點審計內容和范圍要審查清楚和透徹,以致所有審查工作都積壓在一起,使審計工作的質量受到嚴重影響。
二、建立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責任審計職能,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督查機構。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法律的保證,確定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地位是推動其發(fā)展的關鍵。可以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來劃分法律責任范疇,在審計機關中最重要的一項職責則是加強對權利的監(jiān)督和制約。然而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政府依然沒有對其過多的重視,極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導致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機關因為沒有法律支持,使審計工作質量受到影響。所以,明確和界定審計、組織及紀檢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只能,爭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明顯特點,而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內在要求是有效組織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監(jiān)督與服務統一和諧的責任審計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約,外部性問題的內在化通過利、責、權來明確界定。對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獨立的監(jiān)督機構,其監(jiān)管和監(jiān)察都有具備獨立性。黨政人員要規(guī)范和約束行為,一旦出現違規(guī)行為要及時給予嚴厲警告。保護審計對象的權益要做到依法審計、依法查處。
(二)加強全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功能的關聯性。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規(guī)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經濟責任審計。根據相關實踐證明,如果政府黨政干部重視經濟責任審計,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會用權利來著重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反之,經濟責任審計只是走“過場”而已,并不能發(fā)揮其真正作用。所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和發(fā)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來保證審計的時效性,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要選擇適合國情發(fā)展的責任審計模式,推動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完善相關激勵機制和評價標準,注重制度間的平衡。建立科學和規(guī)范的獎勵和評價制度,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尤其是在評價標準方面做到科學化、規(guī)范化及公開化。經濟責任審計動力來自外部的激勵和審計主體社會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缺乏獎勵和約束機制,成為審計監(jiān)督中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經濟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員,都要樹立經濟責任審計的監(jiān)督觀念,對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活動要給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除了要完善獎勵和約束機制,要平衡制度間的聯系。如均衡公正與效率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服務,其手段多種多樣,如果把手段當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統一目的,才能不讓偏差出現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均衡服務供給與有效需求;解決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分擔問題是建立長效機制的關鍵性因素,不僅要適應有效需求的狀況,還要滿足供給體系,保證兩者和諧統一發(fā)展。
三、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經濟不斷遞增,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加重認識,這也是保證財產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經濟責任審計展現了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黨政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方面,還是在保護國家財產安全完整性方面,都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經濟審計長效機制,要加強全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完善相關激勵機制和評價標準,注重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間的平衡,使其發(fā)揮更大的功能。
參考文獻:
篇2
現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存在的實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把組織監(jiān)督與審計監(jiān)督有機結合,是新形勢下加強干部監(jiān)督的有力措施;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勤政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促進領導干部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有效保證。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近幾年來,各地審計機關認真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取得顯著成效。由于經濟責任審計起步較晚,相關的政策措施還不十分完善,尚處在摸索階段,在實踐中筆者感到現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存在以下難點和矛盾,應引起有關方面重視,以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健康。
1.1、時間緊、任務重、審計壓力大
,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調配使用的特點是集中調整多,個別調整少,一般集中在換屆前后。而領導干部從被組織人事部門確定調整到正式任職,時間一般都很短,因而出現組織部門集中交辦、審計部門突擊審計的特點。再加上審計部門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造成每年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量相當大,而且隨著經濟責任審計重要性的日益凸現,各級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廣大人民群眾對審計寄予厚望,因此,審計部門在短期內要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這一重任有相當大的困難。
1.2、工作協調有難度,難以有效地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作用
目前,我省各地均建立了由紀委、組織、人事、審計、監(jiān)察五部門參加的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在實施中也規(guī)定各部門的具體工作。而事實上,各部門除每年例行的聯席會議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發(fā)揮整體作戰(zhàn)的優(yōu)勢,僅僅把經濟責任審計看作是審計部門新增加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能。對審計部門而言,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一般的審計項目,有其特殊性:一是審計機關在工作計劃安排上處于被動地位,隨機性強;二是離任后審計多,審計成效差,一方面被審計單位干部群眾和離任干部配合審計主動性不高,另一方面干部已經調離,審計成了“馬后炮”,發(fā)揮不了應有的監(jiān)督作用。所有這些問題均不是審計部門能單獨解決的,必須是各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在工作中增強協調性,才能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
1.3、審計部門無法確認或解除被審計者的全部經濟責任
國務委員王忠禹同志在全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上指出: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是對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從事經濟工作中的必須的素質和決策水平,是否正確履行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紀的依據的反映。按兩辦暫行規(guī)定要求,審計機關實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通過對其所在部門、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分清領導干部本人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在審計的基礎上查清領導干部個人在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中有無侵占國家資產、違反領導干部廉政規(guī)定和其它違法違紀的問題。按以上要求,經濟責任審計實質是對一個領導集體的審計。在這一點多、面廣、量大的工作中,審計部門的職責是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憑證、帳簿等資料揭示領導干部在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經濟責任,而領導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具有必須的政治素質、決策水平等則很難用常規(guī)的審計手段揭示出來。例如,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有時會收到各種舉報,有些舉報與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有關,審計部門可以查證,但還有相當一部分是與單位會計記錄無關的,審計部門無法通過常規(guī)審計手段確認其可信性。因而無法確認或解除被審計對象全部經濟責任,往往需要紀檢、監(jiān)察部門利用其工作職能進行大量的調查,予以查證。
1.4、缺乏規(guī)范合理的評價依據,審計定性難
兩辦暫行規(guī)定要求,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部門應對領導干部本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作出客觀評價。在工作中我們發(fā)現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要比其它審計項目的評價困難得多。主要原因一是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依據;二是審計評價的范圍難以界定。經濟活動中很多內容是普遍聯系的,因而在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時很難區(qū)分哪些是直接責任,哪些是間接責任,哪些是主要責任,哪些是次要責任。三是前后任的經濟責任難以區(qū)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近幾年剛剛起步,很多領導干部接任時未對前任進行審計,不區(qū)分前后任的責任則難以評價現任的責任,而前任工作已時過境遷,難以評價。
2、完善責任審計制度的幾點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為進一步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益,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促進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2.1、統一領導,加強協調,實行經濟責任聯合審計制度
建議成立由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任組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加強協調。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實行聯合審計制度。審計工作的實施主要由組織、紀檢、審計三個單位來完成,三個單位同時進點,但有明確的分工:組織、紀檢部門根據各自的要求,負責檢查被審計單位的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重大決策的會議記錄,領導干部的勤政廉政情況,收集干部群眾的反映,并據以調查;審計部門負責檢查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這樣可以有效地發(fā)揮三部門各自的優(yōu)勢,將審計監(jiān)督和干部管理及紀律監(jiān)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各有側重,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
2.2、建立起經濟監(jiān)督和行政監(jiān)督相結合的經濟責任
審計機構,各地雖然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但由于沒有行政監(jiān)督權,審計工作僅停留在搞清經濟活動的事實,反映有關情況移交案件線索的階段,還不能完全實行對“人”的監(jiān)督,難以分清責任,審計評價也因此流于形式,責任追究也就無從談起。為此,應當建立起相對獨立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并賦予其相應的行政監(jiān)督權,實現經濟監(jiān)督與行政監(jiān)督的有機結合,開展真正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真正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量化的依據,能有效地解決目前審計查帳、紀檢監(jiān)察追究責任相分離的格局,避免案件移交后紀檢監(jiān)察部門重復查帳。
2.3、理順干部變動與審計的關系,切實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作用
按照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應當先審計后離任。目前很多地方還是采取先離任后審計的做法。這在一定程度上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我們考慮到目前實行先審計后離任的條件尚不成熟,工作尚不規(guī)范,在這種情況下,不宜過急地強調先審后離。干部雖然離任了,但其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并未脫鉤,如果查出問題,仍然可以追究,為了有效地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是否可以對擬任新職的干部,由市委宣布其先到新單位主持工作,視離任審計結果,再決定任命與否,這樣可以有效地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使他們工作有了壓力和動力,增強勤政廉政的自律性。既增強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約束力,提高審計效果,又可以解決先離后審的矛盾。
篇3
一、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認識不到位,使審計成效受到影響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由于被審計單位缺乏必要的認識,覺得只有在領導離任后才能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這樣就導致審計部門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缺乏有效的配合,往往導致在審計過程中,部分審計程序存在簡化及被迫取消的情況。同時審計人員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需要收集資料及對查處的問題進行定性時也會存在較多的麻煩,使審計判斷受到較大的影響,不利于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提升。另外在審計結果落實上也存在較大的難度,各單位對審計結果缺乏重視,不能積極對領導任期內遺留的歷史問題進行有效的整改,很大一部分繼任者都不愿意承擔提糾錯改錯的責任,這樣就導致處理處罰落不到實處,使一些應該處理的問題得不到有效的處理,嚴重制約了審計監(jiān)督的效果。
2.審計的方法、手段單一
近年來,各行各業(yè)都取得了較快的發(fā)展,但當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其還是采用就賬查賬的手段進行,這已越來越無法滿足當前各行業(yè)對審計質量和深度的需要。這種審計方法和手段由于缺少量化的對比分析,審計結論內容也缺乏具體性,審計方法和手段較為單一,缺乏綜合性的分析評論,往往只對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基本情況進行評價,在其他方法的評價上不僅缺乏量化對比分析,而且在評價上也不夠全面和具體,從而導致審計質量很難得到提高。
3.審計評價不規(guī)范
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審計所到的具體報告來對領導干部進行客觀的評價,但在具體實際工作中,由于審計評價普通存在不規(guī)范的地方,不僅審計人員不能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和方法進行深入的了解,而且自身業(yè)務水平也不高,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程序、審計的關鍵點及報告披露的主要內容不能有效的掌握,從而無法保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質量。
二、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對策
1.抓住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
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需要抓住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針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做出的重要經濟決策及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等進行重點的審計。這就需要審計人員需要對與財務收支有效的經營決策、管理情況、經營業(yè)績和財務活動進行審查,從而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內的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及應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全面的反映。對國有資產存量的真實性、增減變動及資金結構的合理性進行著重審查,有效的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對被審查者任職期間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收益水平進行審查,看其各項經濟決策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經濟效益。通過對任職期間所在單位內部的財務核算、成本管理及財產流轉等情況進行審查,看其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從而對被審查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進行評價。
2.客觀公正,把握好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在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需要做到實事求是和依法依規(guī)進行審計。做到客觀公正進行審計評價,對領導干部的業(yè)績和責任進行客觀評價,全面看待問題,在評價過程中需要充分的考慮到客觀環(huán)境及基礎條件所帶來的影響作用。在進行審計評價過程中,需要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基礎,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評價方法,在對財務收支進行評價時,需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來對其進行定性分析,明確審計范圍,只對經營和財務數據得到核實的事項進行評價。
3.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通過制度來指導和規(guī)范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解決授權和立項不規(guī)范、審計內容不明確、評價標準和審計程序不統一等問題,以做到問題查清、責任到人、評價客觀、結論準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綜合審計,涉及相關部門多,單靠審計部門難以獨立完成。為此,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相關部門配合、協調規(guī)定是搞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條件。在進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fā)揮紀檢、組織人事部門的職能優(yōu)勢,做到集中優(yōu)勢,整合力量,一起開展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尋求適應新形勢、新特點的審計方法
審計人員對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實施全面審計重點,但對部分重大事項,要結合領導干部任期履行職責情況,適當地有選擇地向以往若干年份進行期外延伸審計。而把期中審計的責任評價放在動態(tài)的發(fā)展過程中來考察,通過縱向比較可以全面客觀反映期內經濟責任的全貌,從而使審計人員能夠準確地對被審對象進行評價。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的考察,必須依據審計項目,對所需掌握的賬據數表等原始憑證進行全面核查,從中掌握經濟活動的真實資料。
三、結束語
在當前新形勢下,我國領導干部反腐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強,在這種情況下,通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效的加強對干部的監(jiān)督,完善領導機制,有利于我國反腐斗爭的不斷深入。所以作為審計機關,需要堅持與時俱進行精神,依法履行審計職能,在工作中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組織領導,不斷的克服各種困難和阻力,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作為當前我國一項重要的任務來抓,為我國反腐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篇4
關鍵詞:審計;監(jiān)督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6015502
所謂審計機關是指各級政府中專門從事經濟監(jiān)督的重要職能部門,又被形象地稱之為“經濟警察”,有時也稱之“財經衛(wèi)士”,它具有監(jiān)督、評價和證簽等三個重要職能又有促進性、建設性和防護性三個方面的重要作用,審計監(jiān)督是審計機關的基本特征。
1 充分認識審計監(jiān)督工作發(fā)揮的重要作用
首先,審計監(jiān)督,可以積極促進生促進人口、經濟、資源和環(huán)境的協調發(fā)展。
依法開展的環(huán)境審計,可對自然資源的法律、國家環(huán)保資金的運用以及產生的生態(tài)效益進行合理和有效的評估,從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高度,有效監(jiān)督國家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自然資源的法律以及其他法規(guī)的執(zhí)行情況,保護自然資源的合理有效開發(fā)和利用,使人與環(huán)境共處和諧利益最大化。
其次,審計監(jiān)督,可以促進社會財富和社會幸??偭康淖畲蠡?,使經濟發(fā)展和諧。通過審計,對妨礙自由競爭的行為應及時進行查處,促進自由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運行環(huán)境,促進社會財富的最大化。通過推進效益審計,可以促進社會財富和社會幸??偭康淖畲蠡?,最終實現社會的健康和和諧發(fā)展。
再次,審計監(jiān)督能推進民主政治、法制建設和求得國家權力和諧運行。加強審計監(jiān)督,完善預算編制,為推進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提出了更高的具體要求,同時也加強了對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國家審計部門對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重點資金的審計監(jiān)督,能積極促進國家權力的和諧運行,保證重點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 和諧社會的發(fā)展需要審計部門發(fā)揮作用
2.1 加強財政審計工作,必須有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做保障
審計機關只有依據《審計法》,搞好財政審計,才能真正有效服務于和諧社會,根據我國經濟發(fā)展的形勢,及時將擴張的財政政策調整為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主要原因是當前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協調發(fā)展的主要問題已經發(fā)展為結構問題,城鄉(xiāng)之間的矛盾、協調產業(yè)結構中的矛盾、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等幾乎都與經濟社會的結構不合理有重要關系,因此,政府的財政政策要取決于整個社會經濟的結構協調發(fā)展,從當前更多地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刺激經濟的增長,轉移到更多地關注經濟結構調整問題,關注經濟社會和自然的和諧發(fā)展上來。因此,圍繞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審計機關要通過審計促進穩(wěn)健的財政政策發(fā)揮應有的作用:(1)要加強財政預算編制的審計力度,積極促進財政預算體現公共財政觀念、體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財觀念,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促進財政預算的公開度和透明度,讓廣大公眾真正成為政府預算的決策者、知情者和監(jiān)督者;(2)通過加強財政收入的審計,積極圍繞財政收入審計政府的負債,可以有效控制財政風險,通過稅收制度的改革,積極促進國家關于減輕農民和企業(yè)負擔的政策落到實處,激發(fā)人民群眾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為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增強活力和動力;(3)加強財政支出的審計力度,努力使財政支出要保證對農業(yè)、科學、教育、文化、衛(wèi)生、社會保障、環(huán)境保護及生態(tài)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切實保證各個方面的發(fā)展。通過財政審計,也可積極促進依法理財和依法用財,不斷提高理財和用財水平,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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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
一、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現狀
當前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效果不佳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審計對象思想意識方面的偏差,對審計工作配合不足,整改意見不愿積極落實。其次,先離后審的傳統思路也大大阻礙了審計成果有效應用。再次,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也存在著法律意識不足、工作能力跟不上以及職業(yè)道德教育缺失等問題,進而影響整個審計工作和整改意見執(zhí)行及監(jiān)督。最后,在具體應用方面也存在著諸如各監(jiān)督部門權責劃分不明、工作內容不清,審計成果檔案管理力度不足,缺乏公眾有效監(jiān)督等影響整改意見有效貫徹的問題。
(一)審計人員意識不足、專業(yè)素質不高
由于事業(yè)單位內各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重視,單位內部的財務部門以及紀檢部門形同虛設,財務報表不受重視,長年累月,致使審計人員工作缺乏積極性和約束性,態(tài)度隨便,“形式主義”泛濫。而這種現象也直接導致了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錯漏頻出,事業(yè)單位無法利用審計成果進行規(guī)劃和反思,不能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作用。且現階段,我國事業(yè)單位內部的工作人員素質并不高,大多為財務基礎員工,對于審計工作的諸多方面仍存在盲點誤區(qū),這也間接導致了事業(yè)單位無法充分合理地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給企業(yè)發(fā)展帶來了阻礙。
(二)監(jiān)督部門分工不明、工作內容不清
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發(fā)展不平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不完善,監(jiān)督部門之間分工存在交叉、缺漏等情況,進而導致工作不知誰來做、大家都不做的情況,嚴重降低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目前許多事業(yè)單位內部的監(jiān)督部門,尚不能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在實際工作中仍舊憑感覺做事,罔顧公司的章程制度,監(jiān)督部門不發(fā)揮作用或是作用微小,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無效或是部分無效。事業(yè)單位無法從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中獲得有效信息,進而忽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造成惡性循環(huán),這嚴重影響了事業(yè)單位的干部選拔。
(三)“先離后審”現象泛濫
“先離后審”現象泛濫,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滯后效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難以被充分利用。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先審后離”的原則未能得到充分貫徹,這給事業(yè)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經濟責任審計需要當事人的積極配合,若干部先離職,大部分不愿再反映在職時的眾多問題,致使單位部分賬簿問題無法得到合理解釋。且“先離后審”這種“馬后炮”式的做法造成形式主義泛濫。這些問題的存在,大大加大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度,也導致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不完整性,致使積極責任審計無法發(fā)揮其原本的作用。
(四)信息不透明,缺乏群眾監(jiān)督
由于事業(yè)單位內部審計信息的滯后性,且自身制度不完善導致信息的不完整,都使得群眾無法及時得到有效的相關信息,無法合理行使監(jiān)督權。而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缺少群眾這個強有力的監(jiān)督群體,工作效率相對降低,這也直接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嚴謹,無法發(fā)揮原本作用。
二、強化經濟責任審計應用的思考
前文提到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開展過程中的工作質量相較前些年有了明顯提升,但是從審計成果應用方面來說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成果應用不足、應用不夠及時等問題直接導致審計工作多數情況下淪為無用功,不僅大大影響了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同時也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提升造成嚴重阻礙。筆者認為,想要切實加強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果應用,應該重視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端正意識
這里所說的端正意識主要是要端正事業(yè)單位被審計人員在面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的意識,過去我們面對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將其看做找麻煩、找事兒,認為是在給自己的工作出難題,所以在情緒上消極抵觸、在工作方面也不愿意積極配合,甚至還讓其他人員配合自己給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工作使絆子。這種意識是非常錯誤的,我們應該端正自身態(tài)度,明白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是對自己工作的正確評價,同時也是對今后工作的一個正確指導。端正態(tài)度不僅僅是要從思想上重視和正確看待,更要從學習方面加強,要深入學習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要學習相關案例,要學習如何進行積極配合,從而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在審計過程中能夠更加順利高效,在審計成果應用及整改工作中也能夠達到預期效果。
(二)嚴格貫徹“先審后離”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在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都依循慣例施行的“先離后審”,雖然這樣也能夠讓審計工作處于一個相對理想的環(huán)境,但是因為審計對象工作交接及未盡事宜而產生諸多影響,讓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應用受到直接影響,如結果難以及時下達、整改意見無法得到有效貫徹等,都是因為審計對象已離開審計職務而無法進行有效約束所致。所以,我們應該堅決貫徹“先審后離”的原則,讓審計對象對審計工作足夠重視、積極配合,確保審計成果能夠得到有效應用。
(三)強化審計人員教育
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關系著事業(yè)單位的自身建設及發(fā)展,同時由于事業(yè)單位在社會公共服務履行重要作用,對其工作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就更關系著整個社會的全面建設及大眾利益。因此,對于直接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操作的審計人員來說,因為存在著工作過程中的諸多消極現象,所以加強對其的全面教育就顯得非常必要。加強審計人員教育應該從依法、技能及道德三方面進行,從而不僅提升審計工作開展質量,同時也大大強化審計成果應用質量。
1.加強審計人員法制教育
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是有效執(zhí)行各項國家政策的基本和原則。對于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及成果應用來說,都必須建立在依法、守法、懂法的前提之下。所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緩。強化法制教育不僅要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基本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同時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guī)章及細則的學習,要結合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自身特點實現相關法規(guī)法律的有效應用,學習先進的審計工作經驗,從而避免審計工作過程中及成果應用過程中的違法問題發(fā)生,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始終沿著科學而正確的道路前進。
2.加強審計人員知識教育
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與一般生產經營性企業(yè)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許多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許多不同,而這些不同都是由于事業(yè)單位自身工作與職能的特殊性決定的。想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及成果應用就必須契合事業(yè)單位的自身特點,所以加強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具體知識方面的教育提升也是非常重要的。審計人員要學習事業(yè)單位的職能及工作具體方法,找到經濟審計的關鍵點與切入口,從而對癥下藥的開展工作,這樣也能夠更好的實現審計結果應用,有的放矢的提出整改意見,同時也能夠在成果應用過程中實現督促工作的事半功倍。
3.加強審計人員職業(yè)道德教育
事業(yè)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成果應用一直無法取得實質性突破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審計人員在整改監(jiān)督方面的不力,而監(jiān)督不力的原因有很多,上級領導施壓、自身工作重視不足、工作消極應對等等。這都與職業(yè)道德教育開展不足之間有著很大程度的聯系。所以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yè)道德教育,要幫助他們樹立經濟責任審計的使命感、責任心,促進他們在審計成果應用監(jiān)督方面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擺脫意識束縛,發(fā)揮審計人員工作獨立性,提升審計成果應用的具體質量。
(四)改革審計成果應用具體辦法
1.確立成果應用有效制度
首先,要從各部門具體工作入手進行制度確立,將組織部門、監(jiān)察部門、審計部門各自應履行的審計成果應用責任納入統一規(guī)范的考核評價體系之中,督促其工作的自覺性與主動性。通知細化各部門的具體工作內容,同時還要對各部門及環(huán)節(jié)在審計結果應用方面堅決問責,如監(jiān)察部門要強化審計結果處理意見的給出,內容要清晰、條款要分明。審計部門要對審計成果應用的處理處罰決定進行明確規(guī)定,并對如何執(zhí)行具體整改進行細致規(guī)劃。在職權部門的整改意見執(zhí)行活動中要堅決執(zhí)行,對于執(zhí)行不力的要進行嚴肅處理,避免走過場。
2.規(guī)范審計結果檔案的管理
審計結果應用不力,不僅有人為意識方面的原因和制度不力方面的問題,同時還是由于審計結果檔案管理不力而造成的無章可循、無法可依,從而讓審計結果應用難以開展。所以我們應該積極加強和規(guī)范審計結果檔案的管理工作力度。首先,要改變單一化的審計單位進行檔案管理的模式,加強審計單位、組織部門、紀檢單位多組織部門聯動的檔案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審計結果檔案的應用效率,加強各單位在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的目的性與科學性,加強審計成果應用監(jiān)督工作合力。在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具體程序方面也要進一步實現規(guī)范與科學,從結果報告的歸檔、登記、調閱、傳遞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設置專崗專人管理,同時對結果應用的實際效果進行跟蹤并記入檔案之中,從而不僅實現成果應用的流程跟進,同時也能夠有效規(guī)范各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單位的自身行為。此外,我們還應該推行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雙渠道管理,當前在審計成果檔案管理中往往比較重視信息化檔案管理,許多檔案已經取消了紙質檔案入庫管理而直接進入中心數據庫,這樣雖然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檔案調閱速度,但是也存在著網絡管理安全隱患等諸多問題,所以推行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雙渠道管理不僅能夠確保檔案利用效率,同時也能夠降低網絡管理的安全隱患發(fā)生幾率,實現最大化的管理作用發(fā)揮。
3.創(chuàng)新及細化審計結果分析流程
審計結果分析直接關系著審計整改意見的提出及后續(xù)執(zhí)行,結果分析如果不夠正確,那么整改意見的提出就可能出現偏頗與錯誤,這樣不僅會影響審計成果的應用,甚至會影響到事業(yè)單位正常運作秩序。審計結果分析質量提升首先要從形式上加以改良,應該貫徹從過去的分析審計結果—總結整改意見的兩步走模式轉為分析審計過程—分析審計結果—總結整改意見—預測執(zhí)行結果—復查審計結果及整改意見的多步模式,這樣才能夠真正確定正確的整改意見,避免因為工作疏漏而造成的整改意見錯誤和無法有效執(zhí)行,從而實現整改意見執(zhí)行的質量提升。
4.實現審計成果最大化公開
審計成果應用力度不夠,其中還存在著審計成果沒有實現最大化公開而讓審計成果應用失去社會監(jiān)督的原因,所以通過審計成果公示制度的推行最大程度讓公眾知曉審計結果并發(fā)揮社會輿論監(jiān)督權,督促整改意見執(zhí)行也是提升成果應用質量的一大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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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 領導干部 問題 對策
一、當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先離后審,影響審計效果
兩辦規(guī)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是“先審后離”。但就目前看,多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還是采用 “先離后審、先升后審”,或者是“邊離邊審”。這種審計方式不能對領導干部的任用產生直接影響,影響了審計效果。另外,這種審計方式也給審計工作帶了很大的難度。由于是領導干部是先離任或是先調動和升遷,所以在審計時領導干部對此就不會再重視,再提供述職材料也不能夠積極配合,即使是提供了相關資料,但是所述內容通常都不符合審計要求。給審計人員在經濟責任的區(qū)分及查處問題的定性上帶來很多麻煩,影響了審計判斷,也影響了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
(二)審計的方法、手段單一
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和手段太過簡單,審計方法仍停留在查賬的基礎上,無法滿足當前經濟形勢及審計工作發(fā)展的需要。有一些審計問題不能從當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出發(fā),缺少量化對比分析,審計的內容籠統,形式單一,不能夠對問題進行綜合評價。
(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規(guī)范
目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規(guī)范,主要是原因是:一是審計人員的素質不高,業(yè)務水平參差不齊,無法滿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需要,難以保證審計評價的質量。二是,審計內容過多,評價目的不明確。通常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一些審計單位將一般的財政審計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放在了一起,導致審計的目的不明確,影響了審計效果。三是,沒有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審計報告文本不標準。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沒有準確的指標和標準,加大了評價難度。
(四)審計成果運用的思路不夠寬,工作不夠系統,尚不能形成整體工作合力
由于紀檢、監(jiān)察、組織、審計等部門的各自工作目標、重點、手段不同,在實際工作中必然會產生一定的分歧和差異,但作為委托方的紀檢、監(jiān)察、組織部門和作為受托方的審計部門,其大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審計部門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將審計的結果通過紀檢組織等部門轉化利用到加強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上,這就需要在各部門之間建立一種良好的協調配合機制。近年來各有關部門雖然在這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建立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五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等,但相關職能仍然缺乏經常性的溝通和協調,工作職責不夠明顯具體,整體工作合力發(fā)揮不夠;工作還不夠系統、規(guī)范,沒有形成統一體系;審計結論側重對被審計單位的處理處罰,忽視對領導干部的責任界定和追究;個別領導和一些相關職能部門對領導干部任期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重視不夠,對存在的規(guī)律性、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沒有進行綜合分析研究,使審計成果在實際工作中不能夠得到充分運用和體現;審計部門在落實審計決定、意見執(zhí)行方面缺乏強制措施;個別審計工作人員由于自身政治業(yè)務素質方面的問題,造成工作質量和效率不夠高,也直接影響到審計成果運用的成效。
二、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問題的改進建議
(一)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
應重視審計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專業(yè)素質的培訓,審計人員自身也應重視自己的工作能力,要跟上當前新經濟形式下審計工作的需要,不斷的學習,不斷給自己充電,以提高自身的審計技術水平,并提升綜合分析能力。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使經濟責任審計真正出成效。
(二)整合資源,提升審計效能
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隨著項目的不同,領導的不同,所承擔的責任也不同,審計的方法也會不同。因此需要審計人員加強溝通,相互協調,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并在此基礎上不斷的挖掘創(chuàng)新思路和方法以提高審計效能。
(三)在審計評價分析中應用辯證的觀點看待領導干部經營決策
在審計評價分析中應用辯證的觀點看待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有些決策單純從地方經濟利益出發(fā),短期內也許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長期看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如一個地方一味追求招商引資的數量,而不注重項目的社會效益,引進污染企業(yè),那么這項決策就是短期行為。而有些決策從短期或我們審計時看不出其給地方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從長期看,其發(fā)展的勢頭是好的,決策是正確的。在評價時,雖然效益的顯現不在我們的審計期,我們不能“一棍子打死”,而片面的認為其決策“有誤”。不能就賬論賬,但也不能脫離財務而單純的評價決策的正確與否。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要跳出會計賬務,不能就賬論賬,但又不能脫離財務,應在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的基礎上,通過一些基礎數字和指標進行分析,從而判斷決策的正確與否。
(四)加大審計決定執(zhí)行的力度
應加大審計決定執(zhí)行的力度,在經濟責任審計決定執(zhí)行中需要各部門的配合與協調。首先,審計機關應爭取到被審單位的支持和理解,能夠使其積極執(zhí)行審計決定。其次,審計機關應取得財政、經檢、檢查和公安等機關的支持,并在執(zhí)行中能夠緊密配合。如在審計中發(fā)現問題,審計機關應與上述部門聯合落實審計決定,并彼此達成默契,使審計決定得到有效執(zhí)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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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現代企業(yè)來說,企業(yè)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于組織領導在任期中企業(yè)資產負責等各個項目的真實性以及合法性進行明確,集團公司內審機構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旨在促使集團內部的領導以及管理層能夠潔身自好,遵紀守法,切實履行管理責任,這樣才能保證企業(yè)的日常經營處于正軌,在實踐中,我們發(fā)現集團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還是存在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這就需要我們進行積極地探討。
二、加強企業(yè)集團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一)為考核和選拔領導干部提供依據
在以往,很多領導干部在進行換屆的時候,并沒有對上一任領導班子的工作進行公開的審核評價,在以后出現了管理問題就很容易相互推卸責任,權責不清,這從根本上就加大了干部考核的難度,對于經營績效的評價也難以進行。一旦集團實行了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以上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同時還將在很大程度上激勵管理層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激發(fā)集團管理的活力。
(二)有利于促使企業(yè)遵紀守法
通過對集團公司內部經濟責任的審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徇私舞弊、鋪張浪費、腐化墮落等管理亂象的出現,對于目前集團企業(yè)領導層中存在的不良風氣可以起到很好的打擊作用。
(三)合理規(guī)避國家審計風險
隨著國有企業(yè)受到外部市場改變的影響,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更加廣泛,審計內容更加豐富,這對于規(guī)避國家審計風險有著重要意義。除此之外,問題的及時披露有利于為日后解決問題.合理規(guī)避國家審計風險爭取了時間.而問題得以妥善解決,既強化了公司內部管理,也有效避免了問題的進一步升級。
三、集團公司現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有限的矛盾突出
一般來說,由于集團公司業(yè)務復雜,所以審計工作量驚人,這就需要我們在每個工作年度中對各個審計項目都進行合理的安排,并且將審計的權限集中于集團總部,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由于集團公司審計機構的人員配備數量有限,一定時期內的審計能力是確定的,再者加上集團內部管理干部調職頻繁,審計任務重與審計力量有限的矛盾突出。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流于形式,存在評價風險
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于集團領導層的經濟責任具體履行情況需要作出客觀真實的評價,并且對于具體經濟事項來說,可以劃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但是實際的工作中,很多集團公司并沒有建立起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這就使得對于審計工作的評價不夠科學合理,往往帶有很大的主觀性,使得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流于形式,存在評價風險。
(三)審計內容側重點應逐步從財務會計審計傾向于管理會計審計
國有企業(yè)中部分是由國家企事業(yè)單位轉型形成的,因此這部分國有企業(yè)較早就具有了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國有企業(yè)內部審計初期以財務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的核心,隨著環(huán)境等因素對國有企業(yè)管理的改變,財務審計已經成為了日常性、基礎性的工作,對專項審計、工程項目審計等領域開展了審計活動,擴展了內部審計的職能,加大了發(fā)展內部審計的力度。與國際范圍中企業(yè)內部審計向增值導向發(fā)展方向相比較,國有企業(yè)的內部審計日益受到重視,審計工作方法逐步規(guī)范和系統化,審計內容側重點應逐步從財務會計審計傾向于管理會計審計,提高企業(yè)的運作效率為目的。
(四)審計成果運用不規(guī)范
一般來說,在經濟審計工作完成以后,需要及時的對審計結果進行公開,對于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并且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而且應該將審計結果作為領導以及管理層成員的績效、考核、升職的重要參考因素。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經濟責任審計的主導方往往只是審計的職能部門,對于審計活動只有開展和實施的權限,對于審計結構的運用并沒有相應的職責。所以說,站在集團公司的層面來看,沒有公開透明的追責制度使得審計報告無處可用,只能處于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尷尬境地。
(五)人員培養(yǎng)和交流滯后
從目前集團審計部門的人員構成來看,審計的職業(yè)準入標準相對比較低,人員的培訓活動內容單調,內部學習氛圍不夠濃厚,以上種種因素的存在使得某些集團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不夠,審計知識不夠扎實,執(zhí)業(yè)水平有待提高。
四、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設立獨立性的內部審計機構 ,充分發(fā)揮審計職能作用
1、獨立的經費預算保障
我們一定要將內部審計機構的經費納入公司預算計劃,并且切實做到??顚S茫瘓F公司以及下屬公司審計機構的經費預算都要有保障,如果客觀條件允許,可以將審計經費從財務經費中進行分離,由專門的委員會進行管理和申報,使得審計機構能夠有獨立的經費預算保障。
2、獨立的審計人員管理體制
首先,要提高集團審計人員的門檻標準,只有具備過硬專業(yè)素養(yǎng)的人員才能招納。其次,對于審計干部的升遷、任免都要制定相應的程序,避免管理層“一言堂”。再次,制定統一的管理辦法,在政治素質、專業(yè)水平、薪酬待遇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統一調度的審計運行組織 ,優(yōu)化審計力量配置
首先,建立起科學合理的審計制度,這些制度、計劃對于集團總部以及下屬公司審計部門的約束一視同仁,由總部的審計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其次,集團范圍內的審計人員調動應該由集團總部審計機構統籌,在有重大的審計項目需要完成的時候,集團公司審計部擁有決策權。
(三)建立科學的審計評價體系
首先,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所謂的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主要包含對領導任期內各項經濟活動的財務信息以及經濟評價指標信息進行歸集,除此之外,還包括了在職期間每次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結果,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績效審計等審計活動的結果,只有這樣才能進行橫向比較,對于任期中的各項活動能夠進行全方位的考核,確保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客觀性。
其次,建立相應的指標評價體系。我們需要根據集團實際的業(yè)務類型,結合盈利能力、資產運營、償債能力建立指標,這樣有利于提高指標的科學性。
(四)建立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
作為審計活動的價值體現,審計報告必須受到集團管理的重視,對于責任審計的結果需要進行通報、責令整改,只有強化了審計結果的運用才能從根本上起到威懾的作用,如果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得不到百分百的施行,那么集團內部的問題也就無法受到全體員工的監(jiān)督,難以實現穩(wěn)定的發(fā)展,久而久之,必然容易出現不正之風,影響集團發(fā)展。
篇8
一、實行計劃管理,強化源頭控制
當前,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相當繁重,部分縣(區(qū))審計機關已達到年度審計項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過重、審計任務不均衡和計劃性亟待加強等問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和效能的發(fā)揮。為破解這一難題,該縣按照“突出重點,保證質量”的要求,前置監(jiān)督關口,合理選擇審計對象,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逐步加大監(jiān)督和防范效果更明顯的任中審計項目安排,在工作源頭上解決了審計任務不均衡問題。據統計,2005年縣鄉(xiāng)換屆以來,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96個,占年度計劃的56%,年人均審計1.5個,查糾違規(guī)資金2.3億元,經濟責任審計呈現出服務干部監(jiān)督管理需求和兼顧審計資源的特點,成效突出。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該縣充分發(fā)揮經濟責任聯席會議的作用,由其牽頭制定年度計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安排的嚴密性、嚴肅性和可行性。聯席會議規(guī)定領導干部經濟審計實行“逢離必審”、“任中抽審”,明確了四類必審對象,即:行政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中經縣委確定,擬調整或已決定調整的干部;任期已達屆中或屆滿的領導干部;群眾反映或組織掌握有關問題線索需要審計的干部;需上報上級表彰、獎勵的領導干部。按照四種必審對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時,有選擇地對四類干部進行重點監(jiān)督:一是任職時間較長而近期又未實施過審計的領導干部;二是掌管資金較多或在重要部門任職的領導干部;三是以前審計發(fā)現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四是臨近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審計對象確定后,編入全局年度計劃,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提請組織部門委托??紤]審計對象多、覆蓋面大的實際,該局在安排其他專業(yè)審計任務時,積極做好與經濟責任審計銜接工作,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zhí)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行政事業(yè)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及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的“捆綁審計”,做到一次審計,滿足多種需要;在審計時限上,采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領導干部離任前,原則上審計全部任期,已進行年度審計的,只審未審年度,對審計發(fā)現重大問題的,進行追朔審計。通過源頭控制審計項目安排,整合了現有審計資源,有效避免了重復審計和項目打架現象,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成效。
二、強化組織實施,突出審計重點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領域寬、政策性強,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因此審計機關要統籌安排各項工作,抓好現場審計。該縣通過多年實踐,摸索出“力量上統一匹配,時間上統一步驟,審計上統一內容,處理上統一標準,結果上統一使用”的經濟責任審計一體化審計模式,審計質量、工作效率、結論落實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誤砍柴功”,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都組織周密詳盡的審前調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力求做到五個明確,即明確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分工和步驟,在審計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堅持審計力量和審計重點相匹配。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八個重點,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偷漏稅金現象;二是查任職初期和離任時的家底,看國有資產增減情況;三是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guī)、合法,看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四是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看有無損失浪費問題;五是查任期內債權債務是否真實,看有無虛報漏記問題;六是查任期內農民負擔是否合規(guī)合法,看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等加重農民負擔問題;七是查任期內配發(fā)的辦公用品、通訊設備是否清理移交,看有無轉移、藏匿問題;八是查任期內執(zhí)行廉政紀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看決策有無失誤,有否給黨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有無貪污受賄問題等。圍繞審計內容,重點抓好內部控制測評、貨幣資金盤庫、工作底稿編制和審計資料復核四個環(huán)節(jié),同時做做四個結合,即查人與查事結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領導干部所承擔的責任;查帳與調查結合,豐富審計內容,確保審計結論客觀公正;與常規(guī)審審計方法計結合,借鑒以前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與發(fā)現案件結合,充分發(fā)揮審計在經濟領域的懲處作用。在審計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據審計內容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適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如財務帳目審計與實物盤點核對、座談、走訪調查、受理舉報、調閱有關資料等方式相結合,全面細致地審清查透每一個審計事項。
為規(guī)范審計報告內容和格式,該局制定了縣直部門、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國有企業(yè)三個報告模版,將審計范圍內容、問題處理標準予以列示,指導審計操作,方便報告撰寫;同時強化綜合分析,實行審計組、科室、局業(yè)務會議三級綜合分析匯報制,堅持從制度、宏觀上提出解決和預防的建議、意見,為組織等有關部門利用審計成果提供可靠數據和依據。2005年以來,提交綜合報告、專題審計信息142篇次,縣領導批轉96篇,縣委、縣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規(guī)范政府非稅收入、業(yè)務招待費列支報銷、政府項目投資管理等辦法8項,促進了全縣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強化協作聯動,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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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績效審計視角下經濟責任審計改進的預期目標
1.以績效審計的視角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目標
促進績效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首先要在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當中體現績效審計的理念。要探索將績效理念引入經濟責任審計目標,將揭示因領導干部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浪費、效率低下、國有資產流失等重大問題,評價領導干部在推進所在單位職能履行、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績效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實績,促進被審計領導干部加強和改善內部管理,不斷提高決策、管理和績效水平,為被審計領導干部考核、獎懲提供參考依據,作為審計的主要目標之一,不斷提升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層次。
2.以績效審計的視角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在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方案中關于審計重點內容的確定,以及審計實施的過程中,要結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突出績效審計的內容。不僅要對經濟活動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jiān)督,還要突出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經營發(fā)展、事業(yè)發(fā)展狀況的考查;不僅要檢查決策機制的健全性、決策程序的規(guī)范性、決策內容的合法性,還要檢查決策事項的效益性、實施過程的效率性、實施結果的效果性等;不僅要關注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還要關注內部控制制度在完善管理,提高績效等方面發(fā)揮的作用。
3.以績效審計的視角探索經濟責任審計方法
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實施過程中,要不斷探索既滿足績效審計目標又符合現階段績效審計發(fā)展實際的審計方法。在審計實施過程中,不僅要采用查閱帳簿、審閱資料、實地查驗、詢問調查等傳統的審計方法,還應采用因素分析、量本利分析等經濟活動分析法,網絡圖等圖表審計方法、回歸分析、時間序列等數學分析方法。
4. 以績效審計的視角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在綜合分析、全面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同時,要突出“四個重點”,即:圍繞重大經濟決策的全過程,突出決策程序的執(zhí)行過程和結果這個重點,對決策績效作評價;圍繞資金流轉過程,突出資金的核算、管理、使用這個重點,對資金管理使用績效做出評價;以內部管理狀況為基礎,突出內部控制制度執(zhí)行情況這個重點,正確評價其對績效水平的影響;以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經營發(fā)展和事業(yè)發(fā)展狀況為基礎,突出對總體績效的評價,促進被審計領導干部切實履行好經濟責任。
二、績效審計視角下經濟責任審計面臨的難點
1.經濟責任審計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問題成為困擾績效審計開展首要難題
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來看,有些被審計單位 在信息資料的真實性、經濟活動的合法性方面依然存在問題,財務會計活動和經濟行為的規(guī)范化仍有待進一步提高,這就為績效審計的廣泛和深入開展造成一定的困難。審計人員不得不花費大量的精力,首先對不真實的財務信息進行調整、對不合法的經濟行為進行揭示。在真實性合法性的問題沒有得到基本解決的情況下,績效審計難以達到較大的覆蓋面和較高的層次。
2.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績效審計理念方面缺乏廣度和深度方面存在難點。績效審計,包括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審計,涵蓋了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經濟運營和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覆蓋較廣,涉及較深。但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中對于績效問題的關注尚處于探索階段。對于企業(yè)一類營利性組織的績效評價仍側重于財務業(yè)績評價和一般意義上的管理績效,而缺少包括企業(yè)顧客、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滿意程度和企業(yè)產品、學習與成長能力等諸多方面在內的綜合績效評價,績效審計工作的著眼點和層次有待提高。
3.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缺乏確定性,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造成一定的障礙??冃徲嬙u價會涉及各類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有的指標本身就比較難以量化,加之影響被審計單位績效的因素比較復雜,衡量審計對象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標準難以統一,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評價標準不僅要符合一般公認標準,還要與被審計單位進行充分溝通并得到認可。這樣,審計人員實踐經驗和判斷能力上的差別,就為評價上的隨意性留下了過大的空間,審計質量和審計風險難以有效控制。
三、推進績效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的建議
1.在穩(wěn)妥中推進、在探索中前行,逐步推進績效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結合
績效審計涉及面廣、難度較大,審計的方式方法也與傳統審計有較大區(qū)別。因此在選項上應堅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實效性的原則,對審計項目進行分析篩選。要結合現有的審計資源配備情況,選擇被審計單位本身財務工作比較規(guī)范、財務數據的真實性較高,相關評價指標及數據較易取得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同時在審計內容和范圍上要有所側重,要側重于可能存在的嚴重鋪張浪費、控制薄弱、效率低下、效益不高、效果不好的環(huán)節(jié)開展績效審計,探索并擴大其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的領域。經過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加大績效審計的比重。
2.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建設,規(guī)范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
評價指標體系是審計人員對領導干部經濟業(yè)績高低優(yōu)劣進行評價或判斷的依據和參照系,所以,制定一套體現績效審計理念的經濟責任評價指標體系,既是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guī)范,也是深化和拓寬績效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的保證。目前我們關于績效的評價指標還只是針對某一領域或某類資金,尚未有一套科學系統的衡量績效的指標體系及審計評價標準。因此,需要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設,從領導干部管理運用的全部政府性資金、國有資本、相關社會資金入手,設置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和標準,對其經濟責任和績效水平進行公允、全面的評價。
篇10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防范
一、依靠上級領導和各部門支持,為減少或避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經濟責任審計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必須在上級領導的統一領導下,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為減少或避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同時,應建立部門聯系制度,及時溝通、互遞信息,共同界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機關在獨立行使審計職能的同時,加強與組織、人事、紀檢部門的聯系,把了解到的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的情況與組織部門掌握的領導干部考核情況有機結合,為深入審計提供線索。組織部門有責任提供領導班子和被審計者的有關情況,使審計有一定的目標。在確定審計計劃,選擇審計對象時,應與審計機關共同分析研究,確定審計重點,以解決干部考核中群眾舉報或反映問題的疑點。當審計查證嚴重違反財經法紀的問題,需界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時,應由審計部門會同組織部門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分析研究,共同確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二、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的審計程序
規(guī)范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應注意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一是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組織人事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合確定審計立項,事先編制審計工作方案;二是審計機關必須根據《審計法》組織和實施審計,被審計單位經濟責任人必須提供任期內領導經濟工作責任、履行經濟責任、廉潔從政等方面的書面材料,審計報告也必須征求被審計單位和經濟責任人的意見并簽字蓋章;三是審計結束后還必須向組織人事部門報送審計結果報告,組織人事部門在接收報告后對審計結果的意見和對經濟責任人的獎懲、使用情況,需及時反饋給審計機關。
三、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增強防范審計風險的意識
首先,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教育,使每一位審計人員明確,無論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始之前,還是審計期間或終結,始終存在審計風險的可能性。讓每個人牢固樹立審計風險意識,形成“審計就是責任,審計就是風險”的觀念,并在執(zhí)行業(yè)務過程中主動尋求積極有效的方法防范審計風險。
其次,要重視業(yè)務培訓和后續(xù)教育,切實提高審計人員的思想品德和業(yè)務水平。審計人員業(yè)務水平的高低同其風險意識的強弱成正比,而同審計風險發(fā)生的多少成反比關系。因此,必須廣泛開展政治理論、思想道德、業(yè)務能力、現代科技等方面的業(yè)務培訓和后續(xù)教育,使職業(yè)道德水平和業(yè)務水平同步跟上新形勢的發(fā)展,造就一支剛正、廉潔、高效、嚴謹的審計隊伍,以減少和避免審計風險。
四、在實際工作中要做到量力而行,突出重點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因此在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時,應當堅持量力而行,突出重點的原則。要充分考慮現有的審計資源,防止出現為盲目追求完成經濟責任審計數量而不顧審計質量的傾向。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應當抓住重點經濟事項以及選擇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針對性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集中力量,切中要害。對經濟責任無關的事項,應當排除在審計評價工作之外。如果審計時不突出重點,就會出現避重就輕的傾向,失去經濟責任審計意義,給審計結果帶來風險。
五、合理區(qū)分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中區(qū)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非常重要。如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應有資料接收清單,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做出承諾,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又如被審計單位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拒絕、妨礙檢查,轉移隱匿有關資料、資產,這是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審計部門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責任。對于上述情況,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法》等有關規(guī)定,在審計報告中如實反映有關情況或對報告反映內容進行限制,以避免被轉嫁的審計風險。
六、把握原則,客觀公正,謹慎評價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性,提高審計監(jiān)督的權威性,有利于減少和規(guī)避審計風險。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應注意以下原則:
第一,客觀性原則。審計小組和審計人員必須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以審計結果為依據,以法律法規(guī)為準繩,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對被審計人員進行綜合評價,力避主觀色彩,不允許文過飾非、華而不實,在審計評價中不允許出現可能影響客觀公正的語言和文風。對某些由于審計手段和審計條件的限制而未查明、查實的事項不應下結論。
第二,審慎性原則。審計評價時,思想上要重視,操作上要仔細,還要依據審計標準,認真分析、仔細研究、反復琢磨,做到法律法規(guī)引用準確無誤、語言動用恰如其分、評價過程嚴肅認真、評價結果不偏不倚,從審計評價的內容到審計評價的文字表述,都要從嚴審定。
第三,歷史性原則。一是對查出的經濟責任問題,要按照政策法規(guī)的使用年限進行評價,在哪個時間段發(fā)生的問題,就用該時間段內具有效力的政策法規(guī)來評價。二是經濟責任活動跨越時間較長,既要防止被審計對象將經濟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推到前任身上,也要防止其推給后任。
第四,獨立性原則。評價時,審計小組和審計人員必須始終保持自己的獨立性,既不能“偏聽偏信”,也不能“省略偷懶”,簡單地抄抄表格,敷衍了事,要排除來自各方面的干擾,堅持獨立性原則不動搖,反復核實驗證,獨立分析判斷問題,確保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實事求是與客觀公正。
參考文獻:
1、陳勇.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實踐和探索[J].審計月刊,2009(4).